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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滿20歲子女賺錢 列受扶養合併報稅屏東市唐先生問:房地產兒子唐小甲還沒有滿20歲,在超商打工有薪資收入,也要面膜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嗎?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:西裝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滿20歲而有所得的年度,應該要依所禮服得稅法第15條規定,列為受扶養親屬,合併申報課稅,不住商房屋能單獨申報。但是子女如果在年度當中滿20歲或已結婚者個人信貸,在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,可以自行選擇單機車借款獨申報或合併申報。所以唐先生的兒子唐小甲,必須和唐找房子先生合併申報,不能因為加計薪資所得要多繳稅就不列報住商房屋為扶養親屬,如未合併申報而漏報所得計算,將補稅送罰膠原蛋白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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